富邦icash聯名卡大首筆
2018/09/10

活動期間:2018.08.25-2018.12.30

活動辦法:
 新卡友
 活動期間新申辦富邦icash聯名卡正卡,每週一持該卡至7-ELEVEN以icash功能消費,筆筆享10%回饋(回饋至icash儲值金,每卡戶每週一回饋上限100元)。
 全卡友
 活動期間所有富邦icash聯名卡正卡,於7-ELEVEN「未來超商X-STORE」之首筆icash消費享100%回饋(回饋至icash儲值金,活動期間每卡戶回饋上限100元)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以富邦icash聯名卡正卡之icash2.0功能單筆全額支付(不包含自動加值、現金加值、含菸類商品之總訂單交易及代收項目)。
  2. 新卡友活動限活動期間新申辦之富利生活icash聯名卡或富邦財神icash聯名卡正卡參加,新申辦定義為「自申辦日(含)前六個月未曾持有相同產品之富邦icash聯名卡信用卡正卡者」。
  3. 每月符合活動資格之卡片,可於次月20日起至次次月19日前,持該卡至全台7-ELEVEN門市ibon依領取步驟領取回饋金,逾期未領取者即喪失回饋資格。(例如:該卡9月所有星期一之7-ELEVEN消費共800元,則可於10/20~11/19期間至ibon設備靠卡感應將80元之回饋金加值至該卡icash內)
  4. 回饋金領取步驟:ibon機台畫面 → 點選「生活服務」 →點選「icash查詢」 → 點選「企業禮金加值」 → 閱讀服務須知 → 點選「指定卡號加值」 → 將卡片放置感應區 → 加值完成(成功領取回饋金)。
  5. 領取本活動回饋金時,當下icash餘額加上領取之回饋金金額如果超過10,000元時將無法領取成功,須將該卡icash餘額先使用至合適的金額以下。
  6. 領取本活動回饋金時,所持之icash聯名卡須為有效卡且icash功能需為正常,若該卡停卡、掛失、失效、遭停用、凍結、延遲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icash2.0定型化契約等情事,將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7. X-STORE 第一店: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7號1樓,第二店: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8號1樓。
  8. 詳細活動辦法以台北富邦銀行及愛金卡公司網站公告為準。台北富邦銀行與愛金卡公司保留終止、取消、變更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