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 i 瑞穗,營養集點go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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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i瑞穗 營養集點go

活動期間:

2022年03月09日起至2023年03月08日止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在【一起i瑞穗 營養集點go】活動網站,登錄瑞穗鮮乳造型icash2.0卡號、手機號碼、身分證號碼/居留證號碼 參加活動,並使用前述登錄之瑞穗鮮乳造型icash2.0於7-ELEVEn超商門市購買活動指定飲品即可集點,集滿14點即可兌換瑞穗鮮乳指定飲品乙瓶。

  1. 活動指定飲品:
    瑞穗鮮乳230ml (含瑞穗全脂鮮乳230ml 或 瑞穗低脂鮮乳230ml) 及瑞穗鮮乳290ml(含瑞穗全脂鮮乳290ml 或 瑞穗低脂鮮乳290ml)
  2. 每購買1瓶即可累積1點。集點滿14點,主辦單位將會發送兌換通知簡訊至您登錄之手機號碼通知兌換條碼。請自行前往7-ELEVEn超商門市進行兌換。
    ※購買「瑞穗鮮乳230ml」 及「瑞穗鮮乳290ml」所集點數將分開計算。
  3. 兌換指定飲品:
    • 瑞穗全脂鮮乳230ml:凡購買瑞穗全脂鮮乳230ml 或 瑞穗低脂鮮乳230ml,集滿14點即可兑換乙瓶。
    • 瑞穗全脂鮮乳290ml:凡購買瑞穗全脂鮮乳290ml 或 瑞穗低脂鮮乳290ml,集滿14點即可兌換乙瓶。
  4. 集點進度可於查詢頁面進行查詢。

活動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本次活動對象係針對7-ELEVEN門市販售商品(不包含隨時取、訂閱制、i划算等網購商品)。
  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3. 累積點數於完成活動登錄之後開始計算,登錄活動前所消費之記錄皆不納入計算。OPEN POINT會員請登錄活動後,同時綁定卡片於OPENPOINT APP。
  4. 點數之累積以登錄之「瑞穗鮮乳造型icash2.0」卡號消費紀錄計算,點數無法移轉或併用。卡片若遣失,該卡片累積之點數無法移轉至其它卡號,亦無法合併計算。
  5. 因上傳資料需要作業時間,查詢頁面上所顯示之消費紀錄與實際消費日期約有3天時間差,敬請見諒。
  6. 符合資格者,主辦單位將於每週一發送兌換通知簡訊至您登錄之手機號碼。若遇到例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發送簡訊。
  7. 由於簡訊顯示之兌換條碼需連結至外部網頁,請確認手機是否可連結至外部網頁。
  8. 請妥善保留簡訊,若因個人因素或保管不當導致簡訊刪除或遭人盜取兌換,主辦單位不再另外發送兌換條碼。
  9. 活動贈送之兌換條碼有使用期限,請依兌換頁面所載之兌換期間及方式進行兌換。若因逾期而未兌換者,視同自行放棄並不得異議。
  10. 若有瑞穗鮮乳造型icash2.0使用問題,或是手機號碼變更、集點進度無法查詢等本活動相關問題,請聯繫愛金卡公司客服專線0800-233-888,手機請撥: 02-2657-6388。
  11.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活動參加者之參與行為及兑換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反常理之異常狀況,例:惡意退貨、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等。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兌換贈品,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參加活動資格、取消兌換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
  12. 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所有事宜之最終解釋之權利,並可隨時變更、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獎項;活動如遇有任何因電腦系統、網路、電話等故障或傳輸異常、或有不可抗力事由,主辦單位得暫時停止相關服務,參與者同意取消當次消費支付指示。如因而致參加者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13. 兌換之品項以公佈於本活動辦法網頁上的資料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兌換品項之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個資法相關聲明:

  1. 主辦單位(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內容。
  2. 個人資料範圍:自本活動網站蒐集及參加者個人提供之參加者個人資料,包括icash2.0卡號及手機號碼、身分證號碼、居留證號碼、消費資料等。
  3. 蒐集之目的:作為【一起i瑞穗 營養集點go】活動暨相關業務及所銷售商品之消費者行銷活動(下稱「本活動」)。本活動之登錄、點數累積、查詢活動集點進度、發送簡訊等與本活動執行相關事宜。
  4. 利用之期間:截至上述目的已不存在或參加者主動請求主辦單位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為止。
  5. 利用之地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台澎金馬)。
  6. 利用之對象:主辦單位或與主辦單位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
  7. 於本活動期間,參加者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主辦單位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主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8.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主辦單位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對該參與者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9.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