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手機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及「常見問題」修改公告
2021/03/18
茲公告修正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及「手機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第十條及第十二條,並自 110 年 2 月 24 日起生效實施。
有關前述修訂內容,請參閱下列新舊條款內容對照表,修改部分以底線標示,刪除部分以刪除線標示。如持卡人對本次修訂有異議,請依「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及「手機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 第十七條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若未於公告開始後三十日內提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者,則將視為同意本次修改內容。
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
條文 |
修正前 |
修正後 |
第十條 收費項目 |
發行機構得向持卡人收取以下費用或逕自 icash 2.0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一、每張 icash 2.0 換發新卡之換發工本費為新卡售價減新臺幣 50 元,惟因 icash 2.0 於保固期間內發生之自然耗損而辦理換發者,免收工本費。(卡片型式之 icash2.0 保固期間為兩年;非卡片型式之 icash2.0 保固期間為一年) 持卡人持無記名式 icash 2.0 向發行機構申請記名作業時,應支付記名作業手續 費新臺幣 50 元。 二、掛失手續費:記名式 icash 2.0 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之情形(以下簡稱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持卡人申請掛失時, 如不申請補發者,免收掛失手續費;如申請補發者,每次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 75 元。 三、贖回作業手續費:記名式 icash 2.0 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 餘額時,不收取贖回作業手續費。 四、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終止契約時,應支付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新臺幣 20 元。但 icash 2.0 使用五次(含)以上且滿三個月者,則免收手續費。 五、掛號郵資:除了保固期內之壞卡換新卡不收取掛號郵資外,申請退費、終止契約、申辦記名、掛失補發等寄還卡片予持卡人時,持卡人應負擔掛號郵資新臺幣 25 元。 六、匯款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或終止契約時,應負擔匯款手續費新臺幣 15 元。 七、 交易紀錄查詢手續費:持卡人除得於發行機構或委託其他第三人設置之電子終端 機設備免費查詢 icash 2.0 交易紀錄及儲值餘額外,得依下列收費標準,向發行 機構申請提供 5 年內之 icash 2.0 交易紀錄書面。交易紀錄第一頁之工本費新臺 幣 20 元,第二頁起每頁加收新臺幣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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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機構得向持卡人收取以下費用或逕自 icash 2.0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一、每張 icash 2.0 換發新卡之換發工本費為新臺幣 75 元,惟因 icash 2.0 於保固期間內發生之自然耗損而辦理換發者,免收工本費。(卡片型式之 icash2.0 保固期間為兩年;非卡片型式之 icash2.0 保固期間為一年) 持卡人持無記名式 icash 2.0 向發行機構申請記名作業時,應支付記名作業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 二、掛失手續費:記名式 icash 2.0 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之情形(以下簡稱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持卡人申請掛失時, 如不申請補發者,免收掛失手續費;如申請補發者,每次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 75 元。 三、贖回作業手續費:記名式 icash 2.0 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 餘額時,不收取贖回作業手續費。 三、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終止契約時,應支付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新臺幣 15 元。但 icash 2.0 使用五次(含)以上且滿三個月者,則免收手續費。 五、掛號郵資:除了保固期內之壞卡換新卡不收取掛號郵資外,申請退費、終止契約、申辦記名、掛失補發等寄還卡片予持卡人時,持卡人應負擔掛號郵資新臺幣 25 元。 六、匯款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或終止契約時,應負擔匯款手續費新臺幣 15 元。 四、 交易紀錄查詢手續費:持卡人除得於發行機構或委託其他第三人設置之電子終端 機設備免費查詢 icash 2.0 交易紀錄及儲值餘額外,得依下列收費標準,向發行機構申請提供 5 年內之 icash 2.0 交易紀錄書面。交易紀錄第一頁之工本費新臺幣 20 元,第二頁起每頁加收新臺幣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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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退款辦法 |
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發行機構在可確定 icash 2.0 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 並扣除約定之手續費後,應退回其所發行 icash 2.0 之餘額: 一、 記名式 icash 2.0 持卡人提示 icash 2.0 或依第十五條辦理掛失手續後,請求發行機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或終止契約者。 二、 無記名式 icash 2.0 持卡人提示 icash 2.0 向發行機構申請終止契約者。惟,無記名式 icash 2.0 若晶片損毀且卡號無法辨識時,無法辦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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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發行機構在可確定 icash 2.0 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 並扣除約定之手續費後,應退回其所發行 icash 2.0 之餘額: 一、 記名式 icash 2.0 持卡人提示 icash 2.0 或依第十五條辦理掛失手續後,請求發行機構終止契約者。 二、 無記名式 icash 2.0 持卡人提示 icash 2.0 向發行機構申請終止契約者。惟,無記名式 icash 2.0 若晶片損毀且卡號無法辨識時,無法辦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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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icash2.0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
條文 |
修正前 |
修正後 |
第十條 收費項目 |
發行機構得向持卡人收取以下費用或逕自手機 icash2.0 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一、掛失手續費:手機 icash2.0 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 第三人占有之情形(以下簡稱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持卡人申請掛失時,如不申請補發者,免收掛失手續費;如申請補發者,每次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 100 元。 二、贖回作業手續費:手機 icash2.0 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 時,不收取贖回作業手續費。 三、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終止契約時,應支付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新臺幣 20 元,但手機 icash2.0 使用五次(含)以上且滿三個月者,則免收手續費。 四、匯款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或終止契約時,應 負擔匯款手續費新臺幣 15 元。 五、交易紀錄查詢手續費:持卡人除得於發行機構或委託其他第三人設置之電子終端機設備免費查詢手機 icash2.0 交易紀錄及儲值餘額外,得依下列收費標準,向發行機構申請提供 5 年內之手機 icash2.0 交易紀錄書面。交易紀錄第一頁之工本費新臺幣 20 元,第二頁起每頁加收新臺幣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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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機構得向持卡人收取以下費用或逕自手機 icash2.0 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一、掛失手續費:手機 icash2.0 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 第三人占有之情形(以下簡稱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持卡人申請掛失時,如不申請補發者,免收掛失手續費;如申請補發者,每次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 100 元。 二、贖回作業手續費:手機 icash2.0 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 時,不收取贖回作業手續費。 二、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終止契約時,應支付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新臺幣 15 元,但手機 icash2.0 使用五次(含)以上且滿三個月者,則免收手續費。 四、匯款手續費:持卡人向發行機構申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或終止契約時,應 負擔匯款手續費新臺幣 15 元。 三、交易紀錄查詢手續費:持卡人除得於發行機構或委託其他第三人設置之電子終端機設備免費查詢手機 icash2.0 交易紀錄及儲值餘額外,得依下列收費標準,向發行機構申請提供 5 年內之手機 icash2.0 交易紀錄書面。交易紀錄第一頁之工本費新臺幣 20 元,第二頁起每頁加收新臺幣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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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退款辦法 |
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發行機構在可確定手機 icash2.0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並扣除約定之手續費後,應退回其所發行手機 icash2.0之餘額:手機 icash2.0持卡人提示手機 icash2.0或依第十五條辦理掛失手續後,請求發行機構贖回全部或部分儲值餘額或終止契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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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發行機構在可確定手機 icash2.0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並扣除約定之手續費後,應退回其所發行手機 icash2.0之餘額:手機icash2.0持卡人提示手機 icash2.0或依第十五條辦理掛失手續後,請求發行機構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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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Q&A
條文 |
修正前 |
修正後 |
退費 |
請問要如何將卡片裡的錢拿出來? 1.icash卡可辦理解約退款,但須收取相關處理費(如銀行匯款手續費、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用等),辦理解約後,原卡將無法再加值、使用。 2.記名式icash卡可辦理部份或全部餘額贖回,須收取相關處理費用,原卡於退費完畢後,仍可繼續加值、使用。 3.請至本公司特約機構櫃檯索取愛金卡專用回郵掛號信封,將您的icash卡及銀行帳戶影本至郵局櫃檯以掛號寄回,本公司客服人員收到您的申請案件後,將主動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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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如何將卡片裡的錢拿出來? 1.icash卡可辦理解約退款,但須收取相關處理費(如銀行匯款手續費、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用等),辦理解約後,原卡將無法再加值、使用。 2.記名式icash卡可辦理部份或全部餘額贖回,須收取相關處理費用,原卡於退費完畢後,仍可繼續加值、使用。 2.請至7-ELEVEN索取愛金卡專用回郵掛號信封,將您的icash卡及銀行帳戶影本放入信封中至郵局櫃台以掛號寄回,本公司客服人員收到您的申請案件後,將主動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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