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ash是台灣7-ELEVEN發行之預付儲值卡,icash卡體本身採商品出售方式,icash空卡 售價100元《卡片內無使用額度》。卡片主要成分:塑膠、晶片;卡片淨重:4±1g。

2. icash可以重複加值,加值後可持icash在全國7-ELEVEN消費,讓您免除攜帶零錢並迅 速完成交易,並可享有不定期的各項優惠活動;icash也兼具蒐藏、紀念、保存、贈禮等價 值。
3. icash退卡:消費者於台灣7-ELEVEN門市購買的icash,如未曾使用包含儲值或消費)且包裝完整未拆封, 可於「購買日起算七天內」憑原發票至原門市辦理退貨。
4. icash保固期間:icash卡體及晶片於正常使用下保固期間係自購買日起2年,請消費者 安心使用。icash卡片經使用,除非icash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恕不接受免費退、 換卡。
5. icash卡片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若消費者卡片遺失、遭竊、詐取、毀損、滅失或遭第三人佔有等情事,儲值金額視同現金遺失,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或掛失支付,請消費者妥善保管使用。
1. icash可於全國7-ELEVEN門市進行加值【部分特殊據點恕無法提供加值服務】,每次加值額為新台幣100元的倍數,因法令規定每張icash的最高加值上限為10,000元,除現金外,自民國96年7月18日起持7-ELEVEN禮券與統一發票六獎兩百元中獎發票均可以加值於icash
2. 在使用icash加值後,請優先確認收據【加值後金額】無誤再離開門市櫃檯;如離櫃後,對加值金額仍有爭議,門市並無法現場處理,請消費者直接與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聯繫。
3. icash加值金額沒有使用期限;所收取之加值金額,自民國96年4月1日起依法由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請消費者安心使用。
4. icash加值額的倍數、優惠若有最新變更,詳情請參閱7-ELEVEN門市公告。
5. icash加值完畢後若欲退還加值金,請參閱第五點退加值金的說明。
6. 消費者可到全國7-ELEVEN門市查詢icash餘額,或自備讀卡機至【www.icash.com.tw網站icash卡片查詢】插卡查詢。
1. icash限使用於開立本公司發票之商品;icash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代售業務的消費,敬請見諒。
2. 在使用icash消費後,請確認發票之餘額無誤後才離開門市櫃檯。如離開櫃檯後,對卡片餘額有爭議,請持發票至原門市處理,若門市無法處理時,請洽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
3. 消費者持icash購物如因商品瑕疵欲退貨時,請持原icash卡片與原購物發票到原門市進行退貨,由門市人員協助將原消費金額退回原icash卡片中,恕無法提供現金退回
4. 消費者應使用icash卡片內儲值金額消費,方可享有持卡消費等各項優惠,各項優惠以門市公告為主
【自2008年8月27日開始】
1. 如何累積icash紅利點數:
icash至門市消費,單筆交易的「整張發票」的商品消費金額全icash支付時,以發票上實際支付的消費金額為準,每消費滿10元即累積一點icash紅利點數,金額未滿10元即不計算點數;未滿10元金額亦無法累積到下次消費時合併計算點數;門市並不定期提供各項商品加贈點數活動,活動內容以門市公告為主。(不含icash wave, icash wave暫無導入icash紅利積點活動,請見諒。)
例:單筆交易(1)購買50元開立發票商品→累積5點 (2)購買45元→累積4點 (3)購買50元,部分金額用icash支付,部分金額由現金等其他支付→累積0點。
2. 購買哪些商品可累積icash紅利點數:
除香菸以外,其餘有開立發票的商品皆可累積點數,購買油品、7net網路購物、代收、代售業務的消費恕無法累積點數。
3. icash紅利點數使用期限:
當年度1/1到12/31所累積點數須於明年度12/31 24:00前至全國7-ELEVEN門市完成轉成「icash抵用金」後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失效的點數恕不提供展延服務。
【舉例】於2008/1/1到12/31所消費累積點數,須於2009/12/31 24:00前至門市完成轉換。
4. icash紅利點數如何使用:
消費者可至全國7-ELEVEN門市持卡要求進行icash轉點,轉成「icash抵用金」即可使用。【部分特殊據點恕無法提供轉點服務】
5. 「icash抵用金」如何使用:
(1) icash紅利點數轉成「icash抵用金」後記錄於icash卡片內,即可持icash抵用金於全國7-ELEVEN門市消費,icash抵用金可支付全國7-ELEVEN門市店內可開立發票的商品。(香菸、油品、代收與代售業務除外)
(2) 每20點icash紅利點數可轉成「icash抵用金1元」,每1元「icash抵用金」即等於icash金額1元。
「icash紅利點數」轉成「icash抵用金」的比例如有調整以本公司公告為主
(3) icash消費時,系統會自動先扣除「icash抵用金」金額,不足金額再扣除icash卡片餘額。如仍不足,消費者可再行儲值消費。
(4) 持「icash抵用金」消費視同持icash消費,「整張發票」持icashicash抵用金消費時亦併入icash消費金額會給icash紅利點數。
6. 「icash抵用金」使用期限:
經以icash紅利點數轉成的icash抵用金並無使用期限,請消費者安心使用。
7. icash紅利點數轉「icash抵用金」限制:
(1) 須持icash至全國7-ELEVEN門市才可進行轉點。【部分特殊據點恕無法提供轉點服務】
(2) 轉點會提供「轉點證明單」,請確認收據的icash紅利點數、icash抵用金與icash金額無誤再離開門市櫃檯;離櫃後如對卡片點數與金額仍有爭議,門市並無法現場處理,請消費者直接與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聯繫。
(3) 每次轉點最低點數須為100點(含)方可轉點。單次轉點的最低點數如有調整以門市公告為主
(4) 每次轉點上限為999元,若超過999元將由門市人員進行需分次轉點。
(5) 單張icash卡片的「icash抵用金」加上icash儲值額不得超過10,000元
如:卡片餘額9,900元,只能轉2,000點(以20點icash紅利點數等於1元icash抵用金計算)。
8. 退貨點數的計算:
(1) 全部退貨:退貨時將扣回原先消費時贈送的所有icash紅利點數、若以icash抵用金支付則歸還消費者icash抵用金。
【舉例】購買商品20元,以icash抵用金支付10元,icash餘額扣除10元,給2點icash紅利點數→退貨將扣回2點icash紅利點數,歸還10元icash抵用金與10元icash儲值金。
(2) 部分退貨:退貨時將扣回原先消費時贈送的icash紅利點數,若以icash抵用金支付則歸還消費者icash抵用金,如有商品之前購買有加贈icash紅利點數,退貨時遇加贈icash紅利點數活動已結束,恕不再退回當時加贈的點數。
舉例】購買A商品10元+B商品10元(B商品加贈10點),以icash抵用金支付10元,icash餘額扣除10元,給12點icash紅利點數→退貨A商品時,將先扣回12點icash紅利點數,歸還10元icash抵用金與10元icash儲值金;再重新扣除icash抵用金購買B商品10元,給1點icash紅利點數。
(3)

商品退貨時,會先將之前消費該商品所提供的icash紅利點數扣回,如icash卡片中的icash紅利點數於退貨前已經轉換成icash抵用金而導致icash紅利點數不夠扣回時,icash卡片中的icash紅利點數將紀錄為負值,於再次消費時系統將自動先行扣抵該筆交易所生之紅利點數,至消費所獲得的點數可完全抵扣全部負值為止。

9. 損壞而換卡的點數:
消費者因卡片損壞而換卡,原icash卡片內的icash紅利點數與icash抵用金皆會保留到新卡片。【請參閱第五點退卡的說明】
10. 卡片退費處理:
(1)

消費者退icash不再使用時,僅退icash餘額【請參閱第五點退卡的說明】,icash紅利點數與icash抵用金無法轉換成現金,建議於退費前先將icash紅利點數與icash抵用金使用完畢。

(2) 若退費時icash卡片內的icash紅利點數為負值,即代表icash之前有進行退貨且點數不足造成icash紅利點數為負點,於退費時亦會扣除負點的相同金額再行退費。如:icash卡片內負點為100點,退費時會再扣除5元(以20點icash紅利點數等於1元計算)
(3) 卡片退費前如加值期間消費者於門市有兌換儲值送的贈品或享儲值優惠者,亦需將扣除贈品的費用與優惠後再退費。
11. 卡片點數可否合併或移轉:
恕不提供不同icash卡片中的icash紅利點數與icash抵用金的移轉或合併。
12. 本公司有權停止所有點數兌換活動,除消費者能舉證者,否則所有相關資料以本公司留存之系統資料為準。
1. icash晶片損毀或卡號無法辨識時:恕無法受理icash加值金退費、換卡或退卡等服務。
2. 下列情況可至全國7-ELEVEN索取附掛號郵資之專屬信封袋,請消費者親自掛號郵寄至 『金財通商務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加值卡客服中心』進行處理:
(1) 若於2年保固期內且卡片係自然耗損/故障:親自掛號郵寄至金財通公司更換卡片,其更換後之新卡片餘額=原卡片icash餘額+icash紅利點數+icash抵用金(不收取任何處理費用),icash新卡由本公司提供。
(2) 若卡片係持卡人不當使用致故障、毀損或逾2年保固期間之自然耗損,如卡號仍可辨識者:親自掛號郵寄至金財通公司進行換卡處理,將更換新卡(icash新卡由本公司提供)予持卡人,並收取作業處理費100元。
【舉例】新卡片儲值金額=原卡片餘額(含icash抵用金)-換卡作業處理費100元(系 統處理成本+來回掛號郵資+電話費+人工作業費用)。
(3) 消費者欲退卡不再使用時(限全部卡片餘額,恕不接受部分餘額退費〉:親自掛號郵寄至金財通公司進行退卡處理,將匯款餘額至消 費者指定帳號,並收取作業處理費100元。
【舉例】匯款金額=原卡片餘額(不含icash抵用金與icash紅利點數)-退卡退卡作業處理費100元(系統處理成本+來回掛號郵資+匯款匯費+電話費+人工作業費用)。
(4) icash加值後欲退還加值金:掛號方式郵寄至金財通公司辦理退費,退還金額=原卡片餘 額(不含icash抵用金)–作業處理費用100元(系統處理成本+來回掛號郵資+匯款匯費+電話費+人工作業費用)。
3. 處理時間:客服中心收到掛號郵件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函覆持卡人或以電話與持卡人約定處理方式與時間。
4. 瑕疵卡換卡時,若該卡面預留庫存使用完畢時,將以其他現有卡面作替代,恕無法指定原卡面。原卡片將由本公司收回。
1. 請勿將icash置於高溫、高濕的環境下,以免造成損壞!
2. 避免讓icash接觸磁性物品,如背包之磁鐵、微波爐、手機及電腦週邊等設備。
3. 避免將icash與信用卡、金融卡及其它IC卡共同存放;並勿將icash置於皮夾後放於褲子口袋,避免不小心壓到而造成icash損毀。
4. 請勿於icash卡片上貼上卡片貼紙,以免影響卡片插卡讀取。

1.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2. 營利事業登記證號碼:北市建商公司(076)字第237364號
3. 統一編號:22555003
4. 負責人姓名:高清愿
5.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服務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008-711
地址:110台北市東興路65號2樓
6. 金財通商務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加值卡客服中心電話:0800-233-888
加值卡客服中心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61號7樓
7. 本公司保有對icash卡片之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
8. 若有未盡事宜,請參閱本網站最新公告,或請電洽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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