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ash是台灣7-ELEVEN發行之預付儲值卡,icash卡體本身採商品出售方式,icash空卡 售價100元《卡片內無使用額度》。卡片主要成分:塑膠、晶片;卡片淨重:4±1g。

2. icash可以重複加值,加值後可持icash在全國7-ELEVEN消費,讓您免除攜帶零錢並迅 速完成交易,並可享有不定期的各項優惠活動;icash也兼具蒐藏、紀念、保存、贈禮等價 值。
3. icash退卡:消費者於台灣7-ELEVEN門市購買的icash,如未曾使用(包含儲值或消費)且包裝完整未拆封, 可於「購買日起算七天內」憑原發票至原門市辦理退貨。
4. icash保固期間:icash卡體及晶片於正常使用下保固期間係自購買日起2年,請消費者 安心使用。icash卡片經使用,除非icash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恕不接受免費退、 換卡。
5. icash卡片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若消費者卡片遺失、遭竊、詐取、毀損、滅失或遭第三人佔有等情事,儲值金額視同現金遺失,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或掛失支付,請消費者妥善保管使用。
1. icash可於全國7-ELEVEN門市進行加值【部分特殊據點恕無法提供加值服務】,每次加值額為新台幣100元的倍數,因法令規定每張icash的最高加值上限為10,000元,除現金外,自民國96年7月18日起持7-ELEVEN禮券與統一發票六獎兩百元中獎發票均可以加值於icash
2. 在使用icash加值後,請優先確認收據【加值後金額】無誤再離開門市櫃檯;如離櫃後,對加值金額仍有爭議,門市並無法現場處理,請消費者直接與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聯繫。
3.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商)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下稱中國信託)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共同簽訂之「商品(服務)禮券暨現金儲值卡履約保證總合約」,中國信託提供予統一超商之履約保證額度為新台幣壹拾參億元整,民國101年6月開立之icash履約保證函之金額為新台幣柒億?仟陸佰零壹萬壹仟貳佰柒拾肆元整。
4. icash加值額的倍數、優惠若有最新變更,詳情請參閱7-ELEVEN門市公告。
5. icash加值完畢後若欲退還加值金,請參閱第五點退加值金的說明。
6. 消費者可到全國7-ELEVEN門市查詢icash餘額,或自備讀卡機至【www.icash.com.tw網站icash卡片查詢】插卡查詢。
1. icash限使用於開立本公司發票之商品;icash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代售業務的消費,敬請見諒。
2. 在使用icash消費後,請確認發票之餘額無誤後才離開門市櫃檯。如離開櫃檯後,對卡片餘額有爭議,請持發票至原門市處理,若門市無法處理時,請洽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
3. 消費者持icash購物如因商品瑕疵欲退貨時,請持原icash卡片與原購物發票到原門市進行退貨,由門市人員協助將原消費金額退回原icash卡片中,恕無法提供現金退回
4. 消費者應使用icash卡片內儲值金額消費,方可享有持卡消費等各項優惠,各項優惠以門市公告為主
5. 2013/1/1起持icash消費結帳時,單筆交易金額以新台幣1,000元為上限。
【自2008年8月27日開始】
1. 如何累積icash紅利點數:
icash至門市消費,單筆交易的「整張發票」的商品消費金額全icash支付時,以發票上實際支付的消費金額為準,每消費滿10元即累積一點icash紅利點數,金額未滿10元即不計算點數;未滿10元金額亦無法累積到下次消費時合併計算點數;門市並不定期提供各項商品加贈點數活動,活動內容以門市公告為主。
例:單筆交易(1)購買50元開立發票商品→累積5點 (2)購買45元→累積4點 (3)購買50元,部分金額用icash支付,部分金額由現金等其他支付→累積0點。
2. 購買哪些商品可累積icash紅利點數:
除香菸以外,其餘有開立發票的商品皆可累積點數,購買油品、7net網路購物、代收、代售業務的消費恕無法累積點數。
3. icash紅利點數使用期限:
當年度1/1到12/31所累積點數須於明年度12/31 24:00前至全國7-ELEVEN門市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失效的點數恕不提供展延服務。
【舉例】於2011/5/1到12/31所消費累積點數,須於2012/12/31 24:00前至門市使用完畢。
4. icash紅利點數如何使用:
 
(1) 消費者可至全國7-ELEVEN門市之ibon進行兌換,可兌換商品兌換券或「7-ELEVEN現金抵用券」使用。【部分特殊據點若無ibon恕請至有ibon門市兌換
(2) 為提供消費者優質便利服務,門市櫃檯不再提供轉換icash抵用金功能。即日起將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替代「icash抵用金」,請一律至ibon兌換「7-ELEVEN現金抵用券」,「7-ELEVEN現金抵用券」有使用期限,請消費者務必於期限內使用完畢。
5. 「7-ELEVEN現金抵用券」如何使用:
(1) icash紅利點數於ibon兌換列印出「7-ELEVEN現金抵用券」後,即可持7-ELEVEN現金抵用券於全國7-ELEVEN門市消費,7-ELEVEN現金抵用券可支付全國7-ELEVEN門市店內可開立發票的商品,唯需單次使用超過該抵用券金額。(香菸、油品、代收與代售業務除外)
(2) 每20點icash紅利點數可兌換「7-ELEVEN現金抵用券1元」,每1元「7-ELEVEN現金抵用券」即價值1元現金。
【「icash紅利點數」轉成「7-ELEVEN現金抵用券」的比例如有調整以本公司公告為主】
(3) 持「7-ELEVEN現金抵用券」消費時,7-ELEVEN現金抵用券不得兌換現金,恕不找零亦不可分次消費,單次消費可折抵多張,若7-ELEVEN現金抵用券不足金額可混合icash卡交易。如仍不足,消費者可再行儲值後消費。
(4) 「整張發票」持「7-ELEVEN現金抵用券」與icash卡合併消費時有提供icash紅利點數,但若混合使用現金等其他支付或icashicash悠遊卡合併消費則無提供紅利點數。活動贈點依是否符合活動條件贈送點數。 例:持「7-ELEVEN現金抵用券20元」消費(1)購買15元商品尚不能支付,需購買超過20元以上才可使用抵用券扣抵(2)購買45元,可抵用20元,另外25元使用icash卡支付,累積2點 (3) 購買45元,可抵用20元,另外部分使用icash卡支付,部分由現金等其他支付,累積0點。
6. 「7-ELEVEN現金抵用券」與「商品兌換券」使用期限:
經以icash紅利點數兌換成「7-ELEVEN現金抵用券」或商品兌換券,建議於列印後七日內完成兌換,逾期視同作廢,亦無法接受退還點數,使用期限以活動公告為準。
7. icash紅利點數兌換限制:
(1) 須持icash卡或icash悠遊卡至全國7-ELEVEN門市ibon才可進行兌換。【部分特殊據點無設置ibon恕無法提供兌換服務】
(2) 兌換時可選擇「商品兌換券」或「7-ELEVEN現金抵用券」,列印出兌換券後即可兌換該商品或與購買的商品金額做折抵,請確認兌換的金額與數量無誤再離開門市櫃檯;離櫃後如對卡片點數、金額與數量仍有爭議,門市並無法現場處理,請消費者直接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繫。
(3) 若兌換之「商品兌換券」或「現金抵用券」非使用於7-ELEVEN門市,請至指定通路使用。
8. 退貨點數的計算:
(1) 全部退貨:退貨時將扣回原先消費時贈送的所有icash紅利點數、若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支付則退貨時無法歸還等值紅利點數,但換購其它商品可折抵。
【舉例】購買商品20元,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支付10元,icash悠遊卡餘額扣除10元,給1點紅利點數→退貨並改購買15元商品,將扣回1點icash紅利點數,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支付10元,icash悠遊卡餘額扣除5元,給0點紅利點數。
(2) 退貨時將扣回原先消費時贈送的icash紅利點數,若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支付則退貨時無法歸還等值紅利點數,但換購其它商品可折抵,如有商品之前購買有加贈icash紅利點數,退貨時遇加贈icash紅利點數活動已結束,恕不再退回當時加贈的點數。
舉例】購買A商品10元+B商品10元(B商品加贈10點),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支付10元,icash卡餘額扣除10元,給11點icash紅利點數→退貨A商品時,將先扣回11點icash紅利點數,歸還等值10元icash卡儲值金,並改購買15元C商品,以7-ELEVEN現金抵用券支付10元,icash卡或icash悠遊卡餘額扣除5元,給0點紅利點數。
(3) 商品退貨時,會先將之前消費該商品所提供的icash紅利點數扣回,如icash卡中的icash紅利點數於退貨前已經兌換而導致icash紅利點數不夠扣回時,icash卡中的icash紅利點數將紀錄為負值,於再次消費時將自動先行扣抵該筆交易所生之紅利點數,至消費所獲得的點數可完全抵扣全部負值為止。
9. 卡片損壞點數處理:
若因icash卡片損壞,消費者因卡片損壞而換卡,原icash卡片內的icash紅利點數會保留到新卡片。【請參閱換卡、退卡說明】
10. 卡片退費處理:
(1) 消費者退icash卡不再使用時,僅退卡片中餘額【請參閱換卡、退卡說明】,紅利點數無法轉換成現金,建議於退費前先將icash紅利點數使用完畢。
(2) 若退費時icash卡片內的icash紅利點數為負值,即代表icash之前有進行退貨且點數不足造成icash紅利點數為負點,負點點數無期限永久有效。
(3) 卡片退費前如加值期間消費者於門市有兌換該筆儲值送的贈品或享儲值優惠者,如該筆儲值金額未消費完,則需扣除贈品的費用與優惠後再退費。
11. 卡片點數不能合併或移轉:
恕不提供不同icash卡或不同icash悠遊卡片中的icash紅利點數移轉或合併。
12. 本公司有權停止所有點數兌換活動,除消費者能舉證者,否則所有相關資料以本公司留存之交易資料為準。
1. 作業流程說明
 

卡片別

退卡地點 作業方式說明 退費作業說明 紅利點數處理說明
icash卡 至全國7-ELEVEN索取附掛號郵資之icash專屬信封袋。 卡品損壞換卡

2年保固期內且卡片係自然耗損/故障

消費者親自掛號郵寄至 『金財通商務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加值卡客服中心』進行處理,其更換後之新卡片餘額=原卡片icash餘額+icash紅利點數+icash抵用金(不收取任何處理費用),icash新卡由本公司提供。 您原有的點數將直接轉入至新提供給您的icash卡片中。
持卡人不當使用致故障、毀損或逾2年保固期間之自然耗損,卡號仍可辨識者 消費者親自掛號郵寄至 『金財通商務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加值卡客服中心』進行處理,將更換新卡(icash新卡由本公司提供)予持卡人,並收取作業處理費100元。 【舉例】新卡片儲值金額=原卡片餘額(含icash抵用金)-換卡作業處理費100元(系 統處理成本+來回掛號郵資+電話費+人工作業費用)。
退卡不再使用 消費者親自掛號郵寄至 『金財通商務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加值卡客服中心』進行退卡處理,將匯款餘額至消費者指定帳號,並收取作業處理費100元。 【舉例】匯款金額=原卡片餘額(不含icash抵用金與icash紅利點數)-退卡退卡作業處理費100元(系統處理成本+來回掛號郵資+匯款匯費+電話費+人工作業費用)。

若您卡片仍可繼續使用,我們將把卡片寄還給您,您仍可至ibon兌換使用。 若您卡片已損壞,我們將發送一組驗證碼並透過簡訊方式發送到您的手機,此驗證碼包含您申請壞卡原本的icash紅利點數,您可憑此簡訊至任何門市ibon 點選【icash紅利點數】\【驗證碼兌換】\輸入驗證碼後即可選擇要兌換的商品,此驗證碼可分多次兌換。

加值後欲退還加值金 掛號方式郵寄至金財通公司辦理退費,退還金額=原卡片餘 額(不含icash抵用金)–作業處理費用100元(系統處理成本+來回掛號郵資+匯款匯費+電話費+人工作業費用。 若加值icash有符合加贈紅利點數活動時,退還加值金後會將當初加贈的紅利點數扣回。加值贈點活動內容以門市公告為主。
2. icash晶片損毀或卡號無法辨識時:恕無法受理icash加值金退費、換卡或退卡等服務。
3. 處理時間:客服中心收到掛號郵件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函覆持卡人或以電話與持卡人約定處理方式與時間。
4. 瑕疵卡換卡時,若該卡面預留庫存使用完畢時,將以其他現有卡面作替代,恕無法指定原卡面。原卡片將由本公司收回。
1. 請勿將icash置於高溫、高濕的環境下,以免造成損壞!
2. 避免讓icash接觸磁性物品,如背包之磁鐵、微波爐、手機及電腦週邊等設備。
3. 避免將icash與信用卡、金融卡及其它IC卡共同存放;並勿將icash置於皮夾後放於褲子口袋,避免不小心壓到而造成icash損毀。
4. 請勿於icash卡片上貼上卡片貼紙,以免影響卡片插卡讀取。

1.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2. 營利事業登記證號碼:北市建商公司(076)字第237364號
3. 統一編號:22555003
4. 負責人姓名:高清愿
5.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服務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008-711
地址:110台北市東興路65號2樓
6. 金財通商務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加值卡客服中心電話:0800-233-888
加值卡客服中心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61號7樓
7. 本公司保有對icash卡片之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
8. 若有未盡事宜,請參閱本網站最新公告,或請電洽本公司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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